(一)组织专家学者,研究少儿文化艺术事业创新发展,搭建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交流平台,加强信息沟通。
(二)组织开展国内外各类文化艺术业务培训、文化交流、作品展览、影视制作、动漫创意、文艺演出、业务咨询、校外教育评价和国际交流与合作。
(三)兴办少儿文化艺术类经济实体,活跃文化艺术市场。
(四)编辑、出版、发行有关校外教育的书刊和资料,创办儿促会官方网。
(五)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,发挥儿促会作用;开展校外文化艺术教育机构发展的调查研究,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。
(六)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校外文化艺术教育行规行约,促进诚信建设。
(七)反映会员诉求、维护会员权益。
(八)资助少儿文化艺术教育事业。
(九)按规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、委托以及购买服务等事项。